继银信合作、票据信托相继被叫停之后,同样以逃匿信贷规模为目的的同业代付业务疯狂增长,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密切关注,一场核查行动已经开始。
2月1日,知情人士对本报透露,1月中旬,银监会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关于票据业务快速自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上报票据代付业务规模和非票据的代付规模、操作模式、交易对手等。
代付业务自2009年开展以来,从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类似调查。“这应该是为下一步监管措施的出台做准备,即便不被叫停,也会加以规范,规模会迅速萎缩。”一股份制银行人士称。
高华证券在近期一份报告中估算,2011年第四季度代付业务增长了4000亿-5000亿元,截至去年末总规模约1万亿元,占到了银行贷款的2%。
高华证券认为,2011年四季度流动性环境和M2增速改善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于国内信用证的同业代付业务增长带动同业资产反弹强于预期。这些资产相当于短期贷款,但被计作同业资产,而且不受贷款限额和贷存比要求的限制。若同业业务规则收紧,2012年一季度M2增速将放缓,流动性风险随之而来。
多名业界人士预期,监管部门可能很快采取限制措施,要求代付行及委托行提取资本金及拨备,目前不少银行并未对此提取相应拨备。如此一来,各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压力将更大。
核查“同业代付”
“我们已密切关注各银行的同业代付业务,有逃避信贷规模的嫌疑。”一地方银监局人士说。审计署去年底进驻商业银行排查了违规贷款、票据融资等,代付业务也在其列,加速了银监会的此次严查行动。
所谓同业代付是指,中资银行类金融机构(即“委托行”)根据其客户的申请,以自身的名义委托他行提供融资,他行在规定的对外付款日根据委托行的指示先行将款项划转至委托行账户上,委托行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他行代付款项本息。其类别包括国内信用证结算项下、国内保理项下、票据类的代付。
此类业务的特点在于,对于申请行来说,是表外业务,不在信贷科目里,类似于承诺。而对于融资行来说,有申请行的担保,一般不列入贷款会计科目核算,而是归口在同业拆放科目。
一名知情人士称,1月中旬,银监会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关于对票据业务实施快速自查的紧急通知》,自查内容除了审计署对相关银行开展违规贷款和票据融资的检查内容外,还专门要求银行上报票据同业代付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交易对手(含机构类型和区域分布等)、2011年业务交易金额以及2011年年末余额等。
另一家银行的相关人士说,监管部门对代付业务的界定不明确,口径不清楚,统计估计不准确。
“事实上票据类的代付量占比很小,主要是信用证类的代付。银监的重点落在票据类,这导致银行该上报的没报,很多银行的上报数量是零。”上述人士直言。
业内人士透露,受调控影响,去年以来,不少银行都悄然做大同业代付业务,以规避信贷规模和存贷比管制。中行、农行三季度拆出资金较年初的增幅分别达55%、60%。
高华证券的调研显示,监管部门正在加强对同业代付业务的审查,并向该业务高增长的银行发出了警告函。
拨备压力可能增大
同业代付业务的蓬勃发展扰乱了央行的货币调控,也埋下了风险隐患。
前述地方银监局人士说,同业代付作为实质上的短期贷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受托银行把款项付给委托银行,另一种是直接付款给委托行客户。无论何种方式,代付款都未进入信贷科目。
“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各银行在会计操作上混乱不一,为了多放贷款,除了外资银行,中资银行一般都不会把代付款放在表内。”一名银行人士说。同时,各银行一般都对此少提或不提拨备。
面临监管压力,一种新兴的“同业偿付”业务又被发掘出来。记者获悉,中国银行创设出“同业偿付”的业务模式,并拟好“国内信用证同业偿付业务协议”。中行在协议中阐释,同业偿付方式是指,作为开证行的甲方,在其开立的延期付款信用证当中指定乙方作为偿付行,乙方凭甲方的承兑电文和授权付款指示向议付行即期付款,甲方在承兑到期日归还乙方偿付款项本息及费用。
“这种模式名称变了,但实质与代付差不多,监管部门也应及早关注其风险。”广东一银行同业部人士说。
一家股份行深圳分行风险管理负责人称,同业代付无疑存在信用风险——如果两家对手银行之间风险保障协议不健全,企业延迟还款或失去还款能力,委托行就将形成坏账。“我们行以前没有明确要求,今年总行规定代付业务占用资本金,必须计提相应拨备。”他说。
高华证券预计,银监会可能会出台监管措施,要求代付行及委托行合理提取资本金及拨备,并认为此项信贷成本增加的影响可控,在约4个基点内,同业代付规模将逐步下降。
业界较为悲观的预期是同业代付被叫停,存量业务进表。进表之后,势必需要对代付款像贷款那样计提拨备。
“规范操作应该如此,监管还应拟出一个比例限制,代付量占银行净资本的比例不能超过多少。”前述银行风险管理人士说。不过,如果接近万亿的代付量进表,本已捉襟见肘的银行资本金又将面临新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