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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银行储户存款频丢失 专家:银行脱不了干系
发布日期:2015/1/22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44882次

   我国是世界上居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存款是国民主要的资产形式,截至2014年末,中国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余额高达116万亿元。把钱存入银行是让国民最有安全感的储蓄方式,而就是这公认的十分安全的一笔笔银行存款,近日却在没有短信提醒、没有电话告知的情况下,一些储户银行账户里的存款不翼而飞了,多则上亿元,少则百万元。
  有媒体报道称,浙江杭州42位银行储户日前发现,自己的数百万元存款仅剩少许甚至被清零,9505万元存款不知所踪。泸州老窖存款亦现异常,三个月内两次合计丢失存款5亿元。
  据了解,目前国家对存款冒领、丢失应该如何处理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没有规定并不代表问题不存在。如今这样的问题发生了,该如何处理?谁该负责?
  最常见的盗取方式:“内外合作”
  上述媒体报道称,杭州市多位受害储户回忆,自己存钱时均曾遇到银行柜台人员推销,承诺可将资金以某种高利息的形式存入。
  据杭州警方介绍,这正是犯罪团伙和银行内部人员勾结的方式,即打着高利息旗号骗取存款。“存款大盗”与银行“内鬼”合伙冒领是储户银行存款丢失的一个重要原因,盗款人以各大银行存款为目标,事先买通银行内部人员,储户在柜台存钱时,资金被存入后立即被转到其他账户上。目前,已有案件嫌疑人邱某被杭州警方抓获,另一嫌疑人何某也于今年1月4日在出逃期间被上海铁路警方抓获。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系主任张碧琼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外合作这种方式盗取存款目前来看是最多的。
  另外一种盗取方式,则是罪犯利用了银行系统的缺陷,大做文章,导致信息泄露。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显示,1月8日,四川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骗取泸州老窖存款的四人批准逮捕。嫌疑人仅通过伪造的银行票证,就成功从银行骗取泸州老窖公司上亿元存款。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提醒,储户在办理储蓄业务的时候不能掉以轻心,因为也许仅仅因为被柜面人员“忽悠”,存款就变成了“保单”。
  这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这种问题普遍发生在偏远地区,属于误导销售。曾经出现过有些柜台人员折叠存单只露出签名栏,直接让警惕性不高的储户签名这样的问题。而这要确定是银行、储户还是员工个人的责任十分困难。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之所以一些柜员违规操作,其实是想从中赚取提成,保险或理财销售人员往往和银行柜台人员串通,销售产品以分享提成。
  还有部分银行储户存款失踪与违规贴息有关。有媒体报道称,当前存在一种贴息存款被称为非阳光的贴息存款,即不符合银行贷款资质的企业进行贴息拉存款,企业与柜台人员串通好,当有储户将款存进银行后,柜员就会把钱转到企业账户上,而柜员从中获取“中介费”,如果到期企业还不出钱来,储户就会发现账户上的钱没了。
  不难看出,柜员的这些做法都是违规操作。为什么银行柜员会如此铤而走险?张碧琼对记者表示,银行柜员做出这种事与工资高低其实没有必然联系,人的贪婪在不同社会位置的程度不一样,说到底还是社会的法治观念和一个岗位人的法治观念不足。这也是日后要加强关注的,要注重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感的培养,加强岗位人的法治教育。
  钱被找回的可能性不大
  存款丢得“容易”,回得“艰难”。近年来,存款丢失案件愈加频繁,“回头钱儿”却寥寥无几,相关单位互相推诿早已司空见惯。
  上市公司酒鬼2013年曾宣布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1亿元存款被盗。事后尽管嫌疑人被捕、部分失款被追回,仍导致上市公司在当年亏损3668万元。大部分损失依然由股东承担。
  继去年10月,泸州老窖存在农行长沙迎新支行的1.5亿元存款失踪后,今年1月9日,泸州老窖公告称,公司对全部存款展开风险排查,进一步发现两处存款存在问题,涉及金额达3.5亿元。
  泸州老窖称,2014年12月31日,存入工行中州支行的1.5亿元存款到期,当事银行以存款被南阳警方冻结为由拒不支付,且拒绝出示冻结手续。随后,公司曾派人持函件到工行总行交涉,直到1月8日仍无结果。而另一处的2亿元银行存款,已向警方报案,并进行资产保全,保全资产已超1.2亿元。
  张碧琼表示,这次泸州老窖3个月连丢5亿存款,最终的买单者很可能依旧是投资者。“不仅是泸州老窖的存款,其他储户的存款,除非加大司法力度及时抓住涉嫌盗取存款的罪犯,而且钱并没有被挥霍或者转移,否则钱找回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毕竟银行也是一个经营方,对于目前能够推掉的责任,它不会揽在身上。”
  银行亦须承担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工商银行以及农业银行在目前出具的存单均对银行对存款的保管责任有明文规定,但是真正有储户丢失存款的时候,银行的态度却让人感到没有单据上写的那样“有担当”。
  在多数案例中,银行往往将责任推到员工个人甚至是“临时工”身上。更有银行以“冒领人提供的储户姓名、开户时间等个人信息是因储户泄露所致”为由将责任推给储户个人。
  张碧琼表示,银行现在更多的是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来证明自己对于丢钱问题没有责任,因为国家目前对于存款冒领、丢失应该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过总结几次存款被盗取事件银行方面的处理结果不难发现,银行经常是以推出“临时工”的方式撇清关系,在一些法律比较健全的国家,如果遇到这种事情,银行是根本脱不了干系的。
  张碧琼表示,员工也好、临时工也罢,都是银行聘用的员工,操作时也是在执行银行的系统,属于“职务行为”,银行应该对员工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目前银行的这种做法可以说很不负责,但苦于相关的法律不够健全,所以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去加以指责惩罚。这就是需要日后国家在相关法律方面要加快进一步明确的问题了。
  一名高姓律师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虽然国家对于存款丢失或者冒领的处理方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银行的保管责任还是有明文规定的,如果储户能够证明没有将自己的存款相关信息泄露,就应该由银行来承担责任。
  目前商业银行频频要求消费者自己取证,否则对“丢钱”不负责。由此,银行价格不菲的安保系统同样受到质疑。有业内人士建议,对类似案件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由银行自证没有过失。对于银行内外串通盗取存款这样的问题,至少银行方面应当为监管不力承担责任。
  张碧琼认为,银行现在处于一个阶段,即对内认识到自己的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对外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又不能公开承认过失。从银行的角度来讲,这件事情发生之后,银行肯定会在内部展开整改,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尤其是规范柜台员工的操作程序。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郭华曾对媒体表示,存款丢失越来越频繁,从中小银行到国有大行,一定程度上表明银行对违法违规的警惕意识低下,技术升级迟缓。
  一位企业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如果被犯罪分子通过系统漏洞冒领,除非储户参与其中,否则银行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避责推诿只会使银行再次承压,归根结底,钱终究是在银行丢的。无论银行如何推诿、解释、避责都无法自圆其说。只有切实完善合同监管,建立健全可疑交易监测系统等系列措施,才能真正杜绝存款被盗问题。同时银行作为资金的托管方要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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