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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面临现实考验 社保缴纳扩为5项全缴
发布日期:2011/11/18 来源:人民网 编辑:Grace 阅读次数:2125次

    1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下称“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征收险种由养老、医疗和失业3项扩大为5项,增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将个人身份纳入参保主体。此外,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将面临多项强制措施。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社保局了解到,《社会保险法》中早已规定企业必须缴纳社会保险,此次征求意见草案是对社保法具体操作的细化。

    社保征缴更明确

    导报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征缴办公室了解到,济南市早已实现了社会保险费5险统一征缴。“除非不开户,只要是单位开户,就必须缴纳5险。”工作人员告诉导报记者。

    山东省社保局的有关负责人也对导报记者表示,山东各市基本上实现了社保5险一票征缴,即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要统一进行缴费申报。“其实这也是《社会保险法》早就规定的,草案只不过是让法律操作起来更规范、更明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副处长程耀武告诉导报记者,此前刚对省里的企业进行过检查,大企业的执行情况较好。小企业由于实施分区管辖,具体情况需要问所属地。

    “对于企业不缴社保5险的情况,草案出台前也有征缴办法,但缺乏具体可行的措施。”程耀武说,如今用人单位若未按时足额缴费,征缴的办法更多更直接。

    按照规定,对欠缴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于用人单位欠缴之日起10日内发出限期补缴催告书,催告用人单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义务以及相关法律后果。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未补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将要求该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签订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缴费协议。对于那些既不交钱,又没有东西可供担保者,社保经办机构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这项规定大大增强了执行的可操作性。”程耀武说。

    劳动力供需结构或恶化

    我国拟强制征收5项社会保险,对企业职工来说显然是利好,但对一些负担沉重的企业,却使之面临现实的考验。

    北京中和经世信息技术研究院院长李剑宏17日对导报记者表示,自新《劳动法》颁布以来,有数据表明,中国员工的负工作效率和用工成本是发达国家的5-7倍。制造业等多行业出现用工荒,人工成本上升,造成企业亏损与破产,甚至连专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也出现用工荒。

    “社保新规强制要求所有企业为员工上5险,在当前国际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对支撑中国经济的制造业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李剑宏表示,这将导致我国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大量裁员,预计明年的失业率将增加3%-7%。同时,为降低人工成本,减少劳动纠纷,大量小微企业将采取家族式经营方式,吸纳同乡亲戚工作,解除外聘员工劳工合同。这将恶化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结构。

    由于当下5险跨省市联网还难以实现,李剑宏表示,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工作几年回家乡后,保险关系不能平滑转移到家乡,相当于这几年的5险扣款不能全部拿到。这将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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