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号:税总发〔2013〕125号 发文日期:2013-12-09 阅读次数:3870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税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内容。近两年的营改增试点有力地推动了服务业发展,促进了结构调整,增加了社会就业。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政策进一步完善,这不仅会减轻交通运输业总体税负,促进流通行业发展,还将推动全国范围内所涉及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降低,使改革红利持续显现。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结合正在推进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注重协调
  营改增试点的顺利推进离不开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有效配合。各地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国税部门、地税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顺畅衔接,及时交接;税务部门内部要定期通报情况,及时会商解决问题。
  三、明晰职责,有序推进
  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为确保各项工作准备到位,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税务总局梳理了112项工作任务,其中涉及各省税务机关的共59项。各级税务部门要根据《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任务分解表(各省税务机关)》(见附件),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梳理和细化;要倒排工期,制定出时间表、路线图,结合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逐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四、动态分析,总结提高
  在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宣传引导,及时、耐心解答政策问题;强化动态监控,于首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做好税负情况分析,深入开展试点效应分析与评估。防控涉税风险,针对转换初期纳税人可能发生的虚开发票等偷骗税风险,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健全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和风险应对处理机制。要经常开展“回头看”,不断总结完善措施,确保本次营改增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任务分解表(各省市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2月9日

 
  相关附件:  税总发〔2013〕125号的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8-06-01]
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2018-05-25]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12-25]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2017-11-19]
关于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2017-09-19]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