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5日在其网站发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革征求意见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商事主体先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性的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工商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在“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方面,此前工商总局配合中央编办梳理确定了第一批31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项目,国务院已审议通过并于8月12日发布,工商总局已下发文件要求各地9月1日起实施。 此次发布的清单含有75个项目,包括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外航驻华常设机构设立审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等,涉及电信、新闻出版、民航、金融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为方便社会监督,项目清单中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公众可对项目的真实性、设置项目的合理性提出意见。公众还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sdj@scopsr.gov.cn,或通过拨打电话010-12310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