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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型税费过重得不偿失
发布日期:2014/9/2 来源:财会信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4836次

  近日,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呼吁,应降低税率以减轻企业税负,并提高个税起征点到1万元来增加员工收入。他表示,目前我国居民收入3 500元以上就要交个税,而且企业与个人缴纳的社保基金也占员工总收入的40%多。企业给员工的工资中一大部分被社保与个税拿走。
  笔者相信,短时间内将我国居民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并不现实,因为目前大多数企业雇员的工资都不超过5千元,提高个税起征点对于改善一般居民生活质量的作用不大。但笔者认为,我国社保基金缴费水平确实有降低的必要。
  首先,过高的社保基金缴费比例增加了企业的人工成本负担,也挤压了员工的可支配收入空间。据了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计算出,中国人现行社保缴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达到了43.3%,其中单位代缴32.8%,个人缴纳10.5%。如果再加上个税因素,那么可以说,总税费占总工资的比例超过了50%(高收入群体的比例还要更高),已经与比利时(55.4%)、德国(51.8%)和法国(50.1%)相当,而远远超过英国(33.5%)、美国(29.1%)以及日本 (27.7%)的水平。我们可以想象,假如国家不强迫缴纳这么高额的社保费用,企业完全可以把这笔钱中的一大部分当作工资发给员工,改善其生活。
  其次,由于种种因素,社会保障体系本身也存在很多弊病,其中,在社保费用中占比最大的养老保险问题尤为严重。
  按照国家规定,养老金中只有个人缴纳的8%会记入个人账户,企业缴纳的20%属于统筹账户,前者尚可以看作是“强制储蓄”,后者则基本上属于“养老税”的性质了。而且,我国多种养老制度并行,公平性很差,碎片化严重。有研究统计,2013年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分别为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和2.1倍。且长期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并未缴纳养老保险,却享受着丰厚的退休金,在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其相当一部分“养老金”恐怕就要来自于社会统筹账户了,这无疑是占了企业员工的便宜。
  此外,养老金制度最大的缺陷是难以抵御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现代货币体系中,将一笔资金存入银行数十年不动,价值缩水是十分巨大的,我国过去几十年间的货币贬值尤其惊人。况且,我国正处于工资水平上升阶段,应鼓励年轻人消费,而非代其做“长期储蓄”。再说,大多数人都不是傻子,到了一定年龄自然会做养老准备,中国人又格外重视储蓄,政府何必过度介入?
  养老金制度实质上是以牺牲居民当前生活质量和社会财富的部分价值为代价,换取未来的“生活保障”,是一种很低效的税费,故其标准宜低不宜高。笔者建议,降低养老金社会统筹缴费比例至10%,并将个人缴费比例与年龄挂钩,比如,年龄减去25除以百分比,10%封顶。笔者更相信,只要实现高工资、低物价,使居民消费富于弹性空间,维持基本生活较为容易,养老就不会成为很大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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