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要闻 >> 正文
中评协: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未取消
发布日期:2014/8/15 来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编辑:Gary 阅读次数:5257次

   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7号文是落实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简政放权事项之一。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资产评估行业要正确认识27号文件决定精神,27号文决定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认定和许可事项,并非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更不是取消资产评估行业,而是通过对职业资格管理方式的改革,赋予了行业协会更多的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了行业自律管理。
  目前,《资产评估法(草案)》已经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且继续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资产评估法》的立法宗旨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的精神,它的出台有利于明确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律地位,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全行业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资产评估立法工作,积极推动《资产评估法》早日出台。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财政部发布调整资产评估机构审批有关行政管理事项通知 [2015-01-12]
2014年影响资产评估行业的七件事 [2015-01-09]
电信业千亿铁塔资产清查启动 资产评估极为繁琐 [2014-12-04]
资产评估公司被罚倒逼行业推进立法 [2014-11-13]
公允价值计量评估:最难在于观念更新 [2014-11-10]
关键字搜索: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