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金融合作的瓶颈有望进一步破除。国务院办公厅昨日(16日)公布的《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要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文化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评估、质押、登记、托管、投资、流转和变现等办法。专家分析,这将有利于填补文化产业无形资产评估认定空白,解决企业投融资难题。 《规定》要求,针对文化企业的特点,要完善无形资产和收益权抵(质)押权登记公示制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并购融资、订单融资等贷款业务,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鼓励和支持政策性金融充分发挥扶持、引导作用,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 据了解,基于多数文化企业“轻资产”的特点,往往会出现贷款融资抵押物不足、信用等级不高等因素难以从银行贷款。相关资料显示,文化产业投融资需求达万亿规模,但是企业发展大部分依靠自有资金和社会资金,银行仅占文化产业投融资结构中的一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占比仅为22%,巨大的文化产业融资需求与金融服务脱节。并且,由于文化企业的知识产权和文化品牌这些无形资产无法量化,也阻碍了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无形资产评估目前基本上是空白状态,也没有官方授权民间评估机构,使得知识产权、文化品牌价值不能最大化。”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表示,国家如果出台相关评估变现等办法,还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政策。比如首先要能确定评估机构,并且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能得到银行认可,这些无形资产可按抵押物做抵押贷款,最终对文化企业形成有效的贷款。将有利于盘活文化资产,促进文化产业无形资产的流动,解决文化企业投融资难题,从而推动产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