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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邮政服务业明年试点营改增
发布日期:2013/12/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Cherry 阅读次数:3315次

  昨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从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改革试点,从原来的先行试点地区向全国推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营改增全国试点的首个申报期共减税130.13亿元,预计全年减税额将达到或超过1200亿元。而上海实行营改增以来,全年整体减少税收200亿元左右。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 “重头戏”,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税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内容。近两年的“营改增”试点和今年扩围已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服务业发展,促进了结构调整,增加了社会就业。
  会议决定,继续有序扩大试点范围,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营改增”实施以来,大部分企业的税负降低,但是也有部分行业税负不降反增,其中主要是物流企业和会展业等,税负“不降反升”的主要原因是抵扣问题,有些项目不能抵扣,不能形成完整的抵扣链。
  此前,地方税务部门多次向财政部、国税总局建议,继续加快全国“营改增”改革进程,尽快对邮电通信业、铁路运输业、居民生活服务业、建筑安装业和金融保险业实施“营改增”改革,更好地解决试点纳税人因进项税额不充分造成税收负担增加的问题。
  这次“营改增”的扩容,有望缓解部分企业税负 “不降反升”的情况,但有业内人士分析,具体还要看“营改增”试点的具体实施范围。
  此外,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地方的主体税种营业税面临萎缩,据国税总局前副局长许善达估计,按照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地方1.5万亿元的营业税作为主体税种,最后可能仅剩3000亿元左右。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营改增”全面实施后,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地方税体系就没有了主体税种,这将倒逼现行的财税体制改革,“ 营改增 是调整我国税制结构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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