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黄奇帆29日称,重庆首开先河发展微型企业以来,官方对微型企业的发展的支持不遗余力的。官方扶持草根经济发展,支持穷人创业彰显了社会公平。
重庆市政府于2010年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在全国首开先河将微型企业从中小企业中划分出来,施以税务、贷款、财政补助等特殊政策予以扶持。当年9月,重庆市首批微型企业诞生。迄今,重庆市已发展微型企业7.35万户,注册资本金71.2亿元人民币,约占重庆民营企业数量的1/4。
在29日的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会上,重庆市微企办主任、工商局局长黄波称,微型企业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初步显现。两年来,7万多人通过创办微企实现创业梦想,还带动就业55.37万人,户均带动就业8人左右,相当于重庆市2011年全年新增就业的总量。
“微型企业规模虽不大,但数量众多,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与债务危机相互交织、中国经济面临结构调整和转型的情况下,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弥补社会服务的缺位和失位,推动了新兴行业的发展。”黄波说,重庆扶持“草根”经济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找到了改善民生和发展经济的有机结合点,既可以解决民生难题,又能激活社会资源和民间活力,加快了区县经济社会发展。
黄奇帆在会上称,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壮大实体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都有积极的影响。“受传统观念影响,西部地区的百姓创业少、打工的多,微企的发展改变了重庆人的创业观念和就业习惯,政府也认识到支持民营企业和微型企业发展就是支持贫困地区人民创业就业,是改善民生的一大措施。”
同时,黄奇帆认为,发展微型企业是彰显社会公平的表现。“尽管每个人生活的环境不同、起点不同,如同可以通过读书转变命运一样,微型企业也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改变生活状况的公平渠道。微型企业和教育一样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不同阶层走向共同富裕、实现理想转化的通道。”
根据重庆官方界定,微型企业是指雇工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企业。除了低门槛准入和低成本运作方式,重庆微企还获得一系列官方政策和资金扶持,市长黄奇帆专门为微企发展设计制定了一套简称为“1+3+3+3”的涉及各方面的扶持政策体系。
重庆工商局方面介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底对重庆扶持发展微型企业肯定道:“小型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在此期间,全国人大预算工委、财政部、工信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通过多种途径向全国推介重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做法。“微型企业”已被国家有关部委单独列为一类市场主体,纳入了国家“十二五”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