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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松口 保护区可为发展让路
发布日期:2011/5/23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Cindy 阅读次数:3035次

    国家林业局有关官员昨日罕见地表示,自然保护区不是“独立王国”,可以为经济发展“让路”。

    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就近期环保组织质疑保护区调整问题作出回应。

    在昨日召开的“首届中国自然保护论坛”上,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巡视员陈建伟作了“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战略”的演讲。他在演讲中说:“中国的自然保护区不是独立王国,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区居民的生活改善服务。”

    国家林业局掌管着中国绝大多数自然保护区。统计显示,目前,全国有各级自然保护区2543处,其中林业自然保护区就有2035处,占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的82%。

    陈建伟说,目前“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非常突出,这个矛盾实际上是很尖锐的。我现在有特别切身的体会”。

    他说,由于各地GDP挂帅,老百姓要增加收入,地方政府要增加财政收入,给保护区的压力越来越大。有许多地方政府对保护区的“热情”已经变成了“烦恼”,这在一定程度上困扰和影响着保护区的发展。

    正是在地方政府和一些强势企业的围攻下,近年来,中国自然保护区被迫“瘦身”的事件屡见不鲜。

    《第一财经(微博)日报》了解到,以今年为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小南海水电站建设缩小范围;为了给大量盐田、养殖池、油田生产区“让路”,辽宁蛇岛老铁山等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调减;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有关方面认为规划初期存在“盲目性和机械性”,以及“投资效益不高”等问题,需要进行优化调整;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减,用于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

    北京大学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刚刚完成的《2010保护区成效评估调研》也显示:“在调查的很多省份中,新建保护区的积极性很低。”

    这份调研报告称,由于担心和地方经济发展冲突,看不到建立保护区的直接利益,很多地方政府选择不建新保护区,已有的保护区不升级,以便为基础设施、矿产、水电等开发预留空间。

    而对于外部压力,保护区自身也底气不足。陈建伟在演讲中承认,自然保护区的空间分布和类型结构不尽完善,还没有形成有效的保护网络;专业人员缺乏,保护能力不能适应需要;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机构建设难以适应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发展需要。

    在昨日的论坛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表示,要“协调保护区生态系统多种服务,促进保护区生态系统供给功能的可持续性,改善保护区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活,实现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良性循环。”

    据陈建伟介绍,“十二五”期间,林业部门也将对自然保护区主动调整。对于同一区域内面积偏小、分散零乱的自然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系统整合;对面积或功能区划不合理,与周边社区矛盾突出且难以依法进行管理,或确因开发建设项目需要征占用地的自然保护区,按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保护区不是不能调整。”陈建伟解释说,可以按照“核心区管死,缓冲区管严,实验区科学合理经营利用”的原则进行调整,但必须进行科学论证,按程序报批,不得未经批准而开展建设活动。

    演讲中,印红还表达了在保护区被迫调整压力下的“不快”。她呼吁“提高政府生态管理部门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决策中的话语权”,“推动实现从部门资源管理向综合生态系统管理转变”。

    针对纷纷调整的自然保护区,《2010保护区成效评估调研》呼吁,尽一切力量保证自然保护区的“零损失”,全力保证保护区的功能和完整性。昨日,中外专家在论坛上也发表了《北京宣言》,呼吁中国全面提高自然保护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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