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修改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8号 发文日期:2016-05-05 阅读次数:2666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Cherry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改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8号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在营改增后,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需要修改,现将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10〕18号文件印发)第七条第一项第1目规定的计算公式修改为:
  应纳税所得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
  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9号文件印发)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计算公式修改为:
  应纳税所得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附件6第七条第13项的计算公式修改为:
  换算的收入额=经费支出总额÷(1-核定利润率)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5月5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2017-11-19]
关于给予营改增试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 [2017-07-17]
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2017-07-11]
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所需税控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06-22]
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2017-04-20]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