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6号 发文日期:2014-08-01 阅读次数:6365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及议定书已于2013年5月31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荷双方分别于2013年7月30日和2014年7月14日相互通知已完成该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协定及议定书将自2014年8月31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15年1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所得。
     上述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8月1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博茨瓦纳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 [2019-12-09]
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10-02]
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8-02-03]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 [2017-10-30]
关于增列中葡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免税机构的主管当局间协议生效执行的公告 [2017-05-10]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