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基层税务机关深入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认真落实好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决定在第一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等11个涉税文书报表,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此公告。
第二批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如下:
1.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
2.货物运输业代开票中介机构认定表
3.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申请审核表
4.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
5.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6.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申请表
7.作废红字发票通知单申请表
8.外埠纳税人经营地销售货物申请查验报告表
9.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
10.发票购票特批申请表
11.发票退票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5月27日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0号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