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2014 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文号:财税〔2014〕2号 发文日期:2014-01-29 阅读次数:5186次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研究“十二五”后三年铁路建设总体安排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12〕80号)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现就企业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持有2014年和201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月29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继续执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8-12-17]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18-11-07]
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7-03-21]
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6-11-05]
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2016-03-31]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