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深入贯彻2010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做好当前春季农业生产和西南地区抗旱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2010年春季农业生产和西南地区抗旱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对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保证当前国民经济企稳回升势头不逆转,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局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2009年秋冬种以来,我国气候变化异常,新疆、河北、山东、东北等地连续出现暴雪天气,西南五省区持续发生历史罕见的特大干旱,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也给2010年春耕备耕和春季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困难。金融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2010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树立为农业、为农村、为农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做好2010年春季农业生产和西南五省区抗旱救灾金融服务作为当前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中心任务;要深入田间地头、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和了解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急需的金融服务需求;要深入总结近年来支持春耕备耕和春季农业生产金融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抓紧部署、做好动员,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涉农信贷投入,支持春耕备耕和抗旱救灾,切实做好对春季农业生产的各项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金融机构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必须的流动性需求
根据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实际需求,2010年安排增加240亿元支农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其中西南五省区安排增加30亿元。同时,各地在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信贷资金不足时,可按规定程序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要求,针对辖区金融机构支持春季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合理运用和落实好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通过优先再贴现、再贷款等措施,引导涉农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特点,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确保辖区金融机构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必须的流动性需求。要充分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做好当前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涉农中小金融机构执行相对较低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在辖区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和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春季农村生产和春耕备耕的信贷投入。
三、切实加大对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有效信贷投入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辖区农业、水利、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信贷政策和行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春季农业生产不同阶段和抗旱救灾的金融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有效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改进和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对于因春寒、干旱等恶劣天气影响造成损失而发生还贷困难的企业和农户,可视情况对其贷款给予一定期限的展期。
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积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切实满足农民春季生产和抗旱救灾的小额贷款资金需求。中国农业银行要适当下放分支行的贷款审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逐年提高县域内分支机构新吸收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比例,切实加大对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支持力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在业务许可的范围内,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优势,加大资金调剂力度,优先保证春季农业生产和春耕备耕的信贷资金需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积极发挥农村网点多的优势,加快发展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农户春季生产和抗旱救灾的信贷资金支持。
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春季农用生产资料生产、流通领域和抗旱救灾基础设施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对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农用薄膜、农机具、抽水机等农用生产物资的生产流通贷款,要提高审贷效率,保证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抗旱救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积极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供多元化融资便利。鼓励金融机构研究探索开展大型农用机械的融资租赁业务,加大对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金融服务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各项金融服务落到实处
目前,春季农业生产和春耕备耕已进入高潮,西南地区抗旱救灾进入关键时期,金融系统要紧紧结合自身特点,围绕中央“稳粮保生产、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增基强后劲”的“三农”工作中心,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重点,做到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和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组织有力、工作有序、措施有效。
人民银行县支行要充分发挥靠近“三农”的优势,组织力量进村入户,深入了解农民春季农业生产和春耕备耕急需的金融需求,积极组织和发动县域内金融机构做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金融服务工作。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要切实加强货币发行管理,确保辖区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现金需求,加强支付清算和国库管理,确保国家和地方用于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要加强对春季农业生产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建立春季农业生产金融服务工作专人负责制,督促辖区金融机构将各项金融支农措施落到实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由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春季农业生产金融服务工作协调机制。人民银行总行将择机对2010年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金融服务工作进行深入总结和评估检查。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相关金融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及时总结辖区内金融机构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对于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期间辖区内发生的紧急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上级行。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