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案中韩国INI STEEL株式会社权利义务变更的公告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5号 发文日期:2006-08-15 阅读次数:1368次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编辑:lil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4月8日开始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为此,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2006年第18号公告,海关总署就具体实施的有关问题发布了海关总署2006年第18号公告。近期,根据韩国现代制铁株式会社(HYUNDAI STEEL COMPANY)的申请,商务部经审查后决定,由韩国现代制铁株式会社(HYUNDAI STEEL COMPANY)继承韩国INI STEEL株式会社在被调查产品价格承诺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发布了2006年第62号公告(详见附件)。现将海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6年8月16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现代制铁株式会社(HYUNDAI STEEL COMPANY)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海关按价格承诺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原产于韩国INI STEEL株式会社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海关按照其他韩国公司57%的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二、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6年第18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6年第62号公告(略)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