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10月1日起,各海关将陆续启用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届时,第二版《货物进口证明书》仍可继续使用。 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分为普通货物用和汽车用两种,样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办公厅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分为普通货物用和汽车用两种,样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办公厅二○○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