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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全力做好收贷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农发行传字[1998]14号 发文日期:1998-04-07 阅读次数:2544次
发文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编辑:Linda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做好收贷工作,是防止收购资金流失和被挤占挪用的根本环节。为尽快实现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现就收贷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从严管好粮棉油调销回笼资金。各级行要及时掌握粮棉油调销和货款回笼情况,确保企业调销回笼款全额存入农发行专户。企业货款回笼后,首先要全额收回相应贷款的本息,剩余部分方可用于企业费用开支。基层信贷人员原则上要每3天深入企业检查核实库存变化情况和销售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企业多头开户和销售不入账行为。凡发现企业搞多头开户转移调销货款而挪用收购贷款的,要坚决采取措施及时追回,并停止发放新的贷款。

  二、严格规范粮棉油调销货款结算。要加强对企业调销结算的管理,凡属于农发行系统内开户企业间的粮棉油调销,一律实行银行承兑汇票等转账结算方式,对擅自使用现金结算并造成货款流失,属于银行审查把关不严的,要追究经办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属于企业责任的,要停止发放新的贷款。对跨系统企业间的粮棉油调销,要严格按照“钱货两清”的结算原则,不准搞赊销。一旦发现企业赊销而造成贷款被挤占挪用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追回贷款,并停止发放新的贷款,直至赊销货款归行为止。

  三、加强对企业库存现金和存款的管理。要坚决执行“库贷挂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禁止企业坐支现金。对超限额的库存现金,必须要求企业及时存入银行。对企业超限额存款,要及时收回到、逾期贷款,剩余部分可建立利息保证金专户,以确保按季收息。

  四、迅速建立粮棉油销售货款归行和收贷收息情况考核报告制度。总行决定,从今年4月份起,建立粮棉油企业销售货款归行和收贷收息情况月报制度(具体内容和填报要求见附表)。基层信贷人员要定期深入开户企业按规定据实填报并检查核实,各级行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辖区内各行销售货款归行及收贷收息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立收贷工作责任制。各级行必须转变“重贷轻收”观念,进一步提高对收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收贷作为全行工作重点,实行行长负责制。一要落实信贷员责任制。各级行要尽快充实收贷人员,并结合本地实际,把收贷任务、清欠任务和调销货款归行率等指标落实到每个信贷员,并签订责任状,实行权责利相结合。要全面推行驻库信贷员制度,对粮棉油调销和货款结算实行跟踪管理,杜绝发生新的挤占挪用。二要建立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各级行要加大对收贷工作的考核,严肃纪律,凡因工作不力,造成收购资金流失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各级行行长要加强对本地区收贷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把收贷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奖惩分明。

  附:   

粮棉油企业销售贷款归行和收贷收息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亿斤(贸易粮)、万担、亿元
┌──┬─────┬─────┬─────┬──────┬────────┐
│  │ 销售量 │ 占用贷款 │ 销售价款 │销售价款归行│  存款去向:   │
│项目├─┬─┬─┼─┬─┬─┼─┬─┬─┼─┬─┬──┼─┬─┬──┬─┤
│  │小│系│系│小│系│系│小│系│系│小│系│系统│收│收│企业│其他│
│  │计│统│统│计│统│统│计│统│统│计│统│外 │贷│息│费用│ │
│  │ │内│外│ │内│外│ │内│外│ │内│  │ │ │支出│ │
├──┼─┼─┼─┼─┼─┼─┼─┼─┼─┼─┼─┼──┼─┼─┼──┼─┤
│序号│1 │2 │ 3│ 4│ 5│ 6│ 7│8 │ 9│10│11│ 12 │13│14│ 15 │ 16  │   
├──┼─┼─┼─┼─┼─┼─┼─┼─┼─┼─┼─┼──┼─┼─┼──┼─┤
│合计│×│×│×│ │ │ │ │ │ │ │ │  │ │ │  │ │
├──┼─┼─┼─┼─┼─┼─┼─┼─┼─┼─┼─┼──┼─┼─┼──┼─┤
│粮食│ │ │ │ │ │ │ │ │ │ │ │  │ │ │  │ │
├──┼─┼─┼─┼─┼─┼─┼─┼─┼─┼─┼─┼──┼─┼─┼──┼─┤
│油指│ │ │ │ │ │ │ │ │ │ │ │  │ │ │  │ │
├──┼─┼─┼─┼─┼─┼─┼─┼─┼─┼─┼─┼──┼─┼─┼──┼─┤
│棉花│ │ │ │ │ │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

  1.基层信贷人员要根据企业商品明细帐、应收账款明细账、银行存款账和有关费用明细账等进行填报。

  2.此报表填报年初以来累计数据;从4月份开始逐级汇总上报,于月后15日前电传至总行工商信贷部,传真011-68081815. 3.占用款是指所销售的粮棉油实际占用的农发行贷款,按收购价款加合理费用计算。

  4.系统内是指购销双方企业都在农发行开户,其余为系统外。

  5.勾稽关系:1=2+3;4=5+6;7=8+9;10=11+12=13+14+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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