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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网络系统联机交易业务会计核算及资金清算手续》的通知
文号:建总发[1998]26号 发文日期:1998-03-19 阅读次数:2852次
发文单位:中国建设银行 编辑:Linda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苏州、三峡、济南、杭州、浦东分行:

  为规范龙卡网络系统的会计核算及资金清算,现将总行制定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网络系统联机交易业务会计核算及资金清算手续》印发所属分行,并于1998年6月1日起执行。原按点对点清算设计的各入网行在此以前应完成修改软件工作,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网络系统联机交易业务会计核算及资金清算手续

   为规范通过龙卡网络系统联机交易的信用卡、储蓄卡业务的会计核算及资金清算手续,根据《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网络系统业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清算业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手续。

  一、会计核算及资金清算基本规定

  (一)账户设置。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户,账号分别规定为73088888和72988888,专用于核算通过龙卡网络系统的信用卡或储蓄卡实时交易时的应收或应付款项;增设“待查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户,账号分别规定为73099999和72999999,专用于核算通过龙卡网络系统日切后进行资金清算核对时发现的未勾销款项。

  (二)持卡人到入网网点(指我行办理龙卡网络系统联机交易业务的信用卡部、储蓄网点,下同)通过龙卡网络系统办理存现、取现、大额购货转账业务及在特约商户办理直接购物消费时,受理网点或特约商户的开户行将应付(收)款项列“其他应付(收)款”科目下的“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户核算。发卡行根据龙卡网络系统的交易信息,实时增减持卡人账户资金,并将应收(付)款项列“其他应收(付)款”科目下的“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户核算。

  (三)办理存现、取现、大额购货转账业务的原始单据留存受理网点,直接购物消费的单据留存当地的信用卡部。日切后,各入网网点打印“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轧差单”(附件一,以下简称“轧差单”),专夹保管,待收到管辖行汇划来的汇差资金后,将“轧差单”作汇差资金记账凭证附件。

  (四)龙卡网络系统的资金清算,采取自上而下通过资金清算系统逐级清算汇差资金的方式,会计部门在填制汇划凭证或录入电子汇划信息时,收、付款人栏分别填收、付款行行名,收、付款人账号根据应付或应收金额分别填:72988888或73088888,摘要栏填:龙卡网络××卡汇差。

  (五)各级龙卡网络系统授权交换中心、入网网点,必须遵守龙卡网络系统统一的日切时间。日切时,各级龙卡网络系统授权交换中心对当天各入网机构通过龙卡网络系统发生的交易自动进行联机对账。日切后,由各级龙卡网络系统授权交换中心根据成员行(一级分行为总行成员行,二级分行为一级分行成员行)打印一式二份“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网络系统授权交换中心××卡清算日报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日报表”),一份留存,一份加盖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公章后于当天送指定清算资金的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收到“日报表”后,最迟于下一个营业日的上午填制特种转账凭证,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按有关规定自上而下向辖内成员行汇划清算资金。轧差资金汇划清算完成后,总行营业部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户的轧差数应为“零”。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在完成对所辖成员行和上级行的资金清算后,其“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户的轧差数应为“零”。

  (六)入网网点收到清算资金的划款凭证后,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专夹保管的“轧差单”抽出作记账凭证附件,将汇差资金与“轧差单”上的轧差数核对。如有差额,则将差额列入“待查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户核算,并及时向上级行报告,要求进行查询。待查明原因后,再按照《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网络系统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七)龙卡交易手续费的收取按有关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八)未通过龙卡网络系统办理的信用卡异地结算业务及已入龙卡网络系统的各网点办理的隔日退货交易,仍按建总发(1997)150号《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异地结算及资金清算处理规定〉的通知》及建总发(1997)169号《关于信用卡业务异地结算及资金清算处理规定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日常交易的实时账务处理

  通过龙卡网络系统进行的日常交易,受理网点、ATM管理行、收单行信用卡部和持卡人发卡行应分别根据纸式凭证和龙卡网络系统设定的电子信息进行账务处理。

  (一)受理网点、ATM管理行、收单行信用卡部的账务处理。

  1.持卡人直接购货消费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交易金额-手续费的50%)

  贷:××科目——××户(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手续费收入(手续费的50%)

  2.当日交易退货的账务处理:

  当日交易的退货与上述“1”的账务处理一致,但金额为红字。

  3.持卡人在网点或ATM支取现金、在信用卡部办理大额转账业务时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取现或大额转账金额+手续费的50%)

  贷:现金——业务库存现金户(取现金额)

  或:××科目——××户(大额转账金额)

  贷:手续费收入(手续费的50%)

  4.持卡人在网点存入现金时的账务处理:

  借:现金——业务库存现金户(存现金额+手续费)

  贷:其他应付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存现金额)

  贷:手续费收入(手续费)

  (二)发卡信用卡部或发卡储蓄网点根据交易信息作如下账务处理:

  1.持卡人直接购货消费的账务处理:

  借:信用卡存款——持卡人户(交易金额)

  或借:活期储蓄存款——持卡人户(交易金额)

  贷:其他应付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交易金额-手续费的50%)

  贷:手续费收入(手续费的50%)

  2.持卡人当日交易退货的账务处理:

  当日交易的退货与上述“1”的账务处理一致,但金额为红字。

  3.持卡人支取现金、大额转账的账务处理:

  借:信用卡存款——持卡人户(取现或转账金额+手续费)

  或借:活期储蓄存款——持卡人户(取现或转账金额+手续费)

  贷:其他应付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取现或转账金额+手续费的50%)

  贷:手续费收入(手续费的50%)

  4.持卡人存入现金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存现金额)

  贷:信用卡存款——持卡人户(存现金额)

  或贷:活期储蓄存款——持卡人户(存现金额)

  三、龙卡网络系统汇差资金清算的账务处理

  (一)总行营业部的账务处理。总行营业部接到总行龙卡网络系统授权交换中心送来的“日报表”后,按所列各成员行“应收金额”或“应付金额”,填制特种转账借方凭证一式一联或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一式一联,并按规定通过清算系统,向成员行汇划轧差资金。

  成员行应收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清算资金往来户

  成员行应付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资金往来——××清算资金往来户

  贷:其他应付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户

  同时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将“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户余额转销。

  (二)一级分行会计部门的账务处理。

  1.收到同级授权分中心的“日报表”后,应根据“日报表”各成员行所列“应收金额”或“应付金额”,比照总行营业部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其所辖成员行清算资金。

  2.收到总行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款项的划收款补充报单或划付款补充报单,作如下账务处理:应收清算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资金往来——××清算资金往来户

  贷:其他应收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

  应付清算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

  贷:清算资金往来——××清算资金往来

  3.经过以上清算后,一级分行“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户余额应相等,方向相反,会计部门可据此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将“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账户余额转销。

  (三)二级分行及以下机构会计部门的账务处理。

  1.二级分行同一级分行的资金清算和向所属各入网网点逐级清算轧差资金的账务处理比照一级分行办理。

  2.各入网网点收到轧差资金划款凭证后,应及时核对并进行账务处理。应收清算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或内部往来)——××往来户

  贷:其他应收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

  同时,根据“轧差单”上的“应付金额”,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

  贷:其他应收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

  应付清算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或内部往来)——××往来户

  同时,根据“轧差单”上的“应收金额”,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

  贷:其他应收款——待清算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

  3.“轧差单”上的轧差数与轧差资金划款凭证的金额不一致的,应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将差额转入“待查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户,并及时向上级行报告,要求进行查询。待查明原因后,再按照《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网络系统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附件一: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网络系统交易资金轧差单

   网点名称:      年  月  日

-------------------------------------
| 本代他 | 他代本 | 本 代 他 | 他 代 本|            |
|     |     |       |      | 合 计         |
| 应 收 |  应收 |  应  付 |  应  付|           |
|-----|-----|-------|------|---------|
|金额|笔数|金额|笔数|金额 | 笔数|金额 |笔数|应收金额|应付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轧   差        |    |   |
--------------------------------------

  会计主管:   稽核:  复核:     制表:

  附件二: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网络系统授权中心

   ××卡清算日报表  行名:

   年  月  日     业务管理部门(公章)

     -----------------------------------
  |         | 应收 | 应付 |  轧  差  金  额 |
  |  行   名  |    |    |-------------|
  |         | 金额 | 金额 | 应收金额 | 应付金额 |
  |---------|----|----|------|------|
  | 对上级行汇总  |    |    |      |      |
  |---------|----|----|------|------|
  |  ××行    |    |    |      |      |
  |---------|----|----|------|------|
  |  ××行    |    |    |      |      |
  |---------|----|----|------|------|
  |  ××行    |    |    |      |      |
  |---------|----|----|------|------|
  |  ××行    |    |    |      |      |
  |---------|----|----|------|------|
  |  ××行    |    |    |      |      |
  |---------|----|----|------|------|
  |  ××行    |    |    |      |      |
  |---------|----|----|------|------|
  |  ××行    |    |    |      |      |
  |---------|----|----|------|------|
  |  ××行    |    |    |      |      |
  |-------------------|------|------|
  |        合     计    |      |      |
  -----------------------------------

  会计主管:   稽核:  复核    制表:说明:

  1.总行授权中心按入网一级分行打印;一级分行授权分中心按其直属支行和入网二级分行打印;二级分行授权中心按其所辖的网点管辖行打印;管辖行按入网网点打印。

  2.本表中“合计”项,“轧差金额”中的“应收金额”与“应付金额“应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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