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 你办《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原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转让给山西证券公司的初审报告》(京证临办文[1999]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原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转让给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该营业部转让后更名为“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灯市口大街证券营业部”。 三、请你办督促双方投资有关规定办理该证券营业部的转让手续,做好交接工作。 同时,由你办通知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凭此批复到中国证监会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你办《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原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转让给山西证券公司的初审报告》(京证临办文[1999]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原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转让给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该营业部转让后更名为“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灯市口大街证券营业部”。
三、请你办督促双方投资有关规定办理该证券营业部的转让手续,做好交接工作。
同时,由你办通知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凭此批复到中国证监会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