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日本发行武士债券对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利息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复函
文号:国税函发[1995]388号 发文日期:1995-07-10 阅读次数:5889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nda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对我公司发行债券筹措资金免征利息所得税的函》([95] 招财字第131号) 收悉。关于你公司拟在日本发行总额300亿日元武士债券对债券持有人取得利息征税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公司虽在北京注册,但公司总机构、经营活动地、所筹债务及其利息负担地均在中国境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在日本发行的武士债券,其债券持有人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在中国境内不征收所得税。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