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江苏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五矿集团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试行合并纳税的大型企业集,到1998年年底,合并纳税期限已满。为进一步支持该集团的发展,经研究,现将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五矿集团全资控股14家成员企业(名单附后),在1999年度由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在北京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 二、中国五矿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国税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中国五矿集团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国税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会计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检查和监管;当地国税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中国五矿集团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1.中国五金制品进出口公司 2.五矿国际有色金属贸易公司 3.中国国际工程和材料公司 4.五矿国际实业发展公司 5.五矿贵稀矿产品进出口公司 6.五矿集团财务公司 7.五矿科技贸易发展公司 8.五矿国际广告展览公司 9.中国五矿通灵宝石公司 10.中国对外贸易金融租赁公司 11.中国五矿大连贸易公司 12.五矿江苏贸易公司 13.五矿投资公司 14.五矿房地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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