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
文号:国税函[1998]406号 发文日期:1998-07-06 阅读次数:3152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随着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特别是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专用税票”)后,总局1995年下发的《出口货物税收函调规定》(国税发〔1995〕037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不能满足各地函调工作的需要。为加强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经研究,我局决定对《规定》附件1、附件2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修改补充,并通知如下:
  一、退税机关在审批退税时,凡对出口货物货源有疑问或发现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提供的专用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疑点的,应按本文附件1的格式进行函调。如有必要,可要求征税机关对供货企业生产销售货物情况进行调查(详见附件3)。
  二、征税机关收到退税机关函调后,必须在3个月内按本文所附函调的格式回函。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函的,应说明原由及下次回函的时限。
  三、本通知自1998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核定出口货物税收有关情况的函
  编号: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
  我省(市)_____公司于  年  月  日向你市(县)_____(企业名称)(纳税人登记号:    )购进_____货物,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_____份,号码_____,增值税专用发票_____份,号码_____,品名_____,数量_____,销售金额_____元,税款_____元,价税合计_____元,请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037号和国税函〔1998〕406号文件规定的要求,给予协助调查核实,并按国税函〔1998〕406号文件附件_____(2、3)格式回函。
  _____国家税务局(局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等有关调查情况的复函
  编号:_____
  签发人: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
  你局_____号函收悉。关于你省(市)_____公司从我市(县)_____(企业名称)购进的_____货物的有关税收及货源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函复如下:
  一、我市(县)境_____(有、无)_____(企业名称)(纳税人登记号:     ),此批货物系该企业_____(自产、非自产)的货物。
  二、所函调的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_____(是、不是)我局开具的,号码为_____,份数_____,填开专用税票日期_____,上述专用税票为_____(合法税票、虚假税票)。
  三、该企业开给你省(市)_____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_____份,号码为_____,填开发票日期_____,品名_____,数量_____,销项金额_____元,税额_____元,价税合计_____元,上述发票为_____(合法发票、虚假发票)。该企业收到货款____元。
  该企业开出的虚假发票中,属大头小尾_____份,无货代开发票_____份,伪造发票_____份。
  四、此批货物_____(已、未)按规定纳税,实纳(增值税、消费税)税款_____元,(已、未)按规定入帐进行会计核算。
  五、该企业此批货物的进项发票是_____(真实的、虚假的)。
  六、此批货物生产、销售的调查情况详见“供货企业生产销售货物情况调查表”(附后),共_____份。
  七、其他有关情况_____。
  _____国家税务局(局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编号:
  供货企业生产销售货物情况调查表
  销售货物名称:        单位:元
┏━━━━━━━━━━━━━┯━━━━━━━━━━━━━━━━━━━━┓
┃供货企业名称:       │纳税人登记号:              ┃
┠─────────────┼────────────────────┨
┃法人代表:         │经营范围:                ┃
┠─────────────┼────────────────────┨
┃成立时间:  年  月   │注册资本:          万元    ┃
┠─────────────┼────────────────────┨
┃投产时间:  年  月   │首批产品销售时间:  年  月      ┃
┠───┬────┬────┼─────┬────┬─────┬───┨
┃年度: │计量单位│当月产量│  当月  │ 月平均 │ 当月获抵 │ 销项 ┃
┃   │    │    │ 销售量 │ 单价 │ 扣进项 │ 税额 ┃
┠───┼────┼────┼─────┼────┼─────┼───┨
┃1月  │    │    │     │    │     │   ┃
┠───┼────┼────┼─────┼────┼─────┼───┨
┃2月  │    │    │     │    │     │   ┃
┠───┼────┼────┼─────┼────┼─────┼───┨
┃3月  │    │    │     │    │     │   ┃
┠───┼────┼────┼─────┼────┼─────┼───┨
┃4月  │    │    │     │    │     │   ┃
┠───┼────┼────┼─────┼────┼─────┼───┨
┃5月  │    │    │     │    │     │   ┃
┠───┼────┼────┼─────┼────┼─────┼───┨
┃6月  │    │    │     │    │     │   ┃
┠───┼────┼────┼─────┼────┼─────┼───┨
┃7月  │    │    │     │    │     │   ┃
┠───┼────┼────┼─────┼────┼─────┼───┨
┃8月  │    │    │     │    │     │   ┃
┠───┼────┼────┼─────┼────┼─────┼───┨
┃9月  │    │    │     │    │     │   ┃
┠───┼────┼────┼─────┼────┼─────┼───┨
┃10日  │    │    │     │    │     │   ┃
┠───┼────┼────┼─────┼────┼─────┼───┨
┃11月  │    │    │     │    │     │   ┃
┠───┼────┼────┼─────┼────┼─────┼───┨
┃12月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税务部门核实意见             ┃
┠────────┬──────────┬──────────────┨
┃税务所所长:   │税务局局长:     │_____国家税务局(公署)  ┃
┃    (签字)  │     (签字)   │              ┃
┃时间:      │时间:        │       年  月  日┃
┗━━━━━━━━┷━━━━━━━━━━┷━━━━━━━━━━━━━━┛
  注:
  1.该表按销售货物品名分别填写;
  2.“编号”:指填写本表份数的顺序号。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