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福建兴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1]398号 发文日期:2001-06-06 阅读次数:2923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nda  
 

北京、上海、重庆、福建、湖南、江苏、广东、浙江、山东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厦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对福建兴业银行所属各成员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福建兴业银行所属各成员企业,在2001年底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福建兴业银行所属各分行(名单附后),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60%比例就地预缴。
  三、从2001年度起,福建兴业银行所属各成员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的规定执行。
  四、福建兴业银行所属各成员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管理和检查。

  附件:福建兴发银行分行名单

   1福建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2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3福建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4福建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5福建兴业银行莆田分行
   6福建兴业银行龙岩分行
   7福建兴业银行三明分行
   8福建兴业银行南平分行
   9福建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10福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11福建兴业银行北京分行
   12福建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13福建兴业银行南京分行
   14福建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15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16福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
   17福建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18福建兴业银行济南分行
   19福建兴业银行重庆分行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同业之王”兴业陷进退迷局 大行称其坏了规矩 [2014-04-04]
兴业银行30亿5.5%收益率的同业存单未获足额认购 [2014-03-07]
三联商社连续三年亏损 因与兴业银行纠纷成关键点 [2010-04-12]
关于福建兴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3-07-30]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