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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使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软件》的通知
文号:国税注字[2002]6号 发文日期:2002-05-21 阅读次数:2819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为了加强对税务代理行业的统一管理,规范税务师事务所的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管理中心与江苏省会计软件公司合作,研制开发出《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软件》(简称CA990)。
  CA990软件是集资金管理、分析功能于一体的财务软件,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可通过摘要标识核算法全自动地编制现金流量表。包括:会计制度设计、日常财务管理、往来帐核算、银行对帐、日记帐管理、辅助帐管理、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汇总、财务分析、会计档案等功能。特点是:符合会计准则和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满足内部控制需要,有利于互相监督制约;满足审计需要,具有保留和提供审计线索的功能。
  这套软件在江苏试行期间,不仅能满足省级管理中心对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的需要,而且还能满足税务师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和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需求。为此,我管理中心决定从下半年起在税务师事务所推广使用,自明年1月1日起,全行业范围内所有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全部使用CA990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并上报有关财务报表。
  普及使用CA990软件是税务代理行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一环,也是迎接加入WTO的举措之一,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做好推广和培训的组织工作(培训通知另发)。
  请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接到本通知后,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税务师事务所。实施中遇有不明之处,可与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制度处联系,电话010—6354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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