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2001]18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度组织的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进口符合财税字[2001]186号文件《陆上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免税物资清单》规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01年度特定地区自营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表(略) 二、2001年度对外合作区块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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