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关于奥托昆普铜管[中山]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文号:国税函[2006]572号 发文日期:2006-06-13 阅读次数:4549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nda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奥托昆普铜管(中山)有限公司申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5]151号)收悉,批复如下:
  奥托昆普铜管(中山)有限公司是1992年在中山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3920.86万美元(其中外方3512.73万美元,已全部到位)。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等,属于从事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且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2目规定,同意奥托昆普铜管(中山)有限公司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