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中国光大银行尽快消化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后的不良资产,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光大银行1999年度呆账准备金暂按年末贷款余额的2%提取,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00年5月17日以川国税函[2000]163号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支持中国光大银行尽快消化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后的不良资产,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光大银行1999年度呆账准备金暂按年末贷款余额的2%提取,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00年5月17日以川国税函[2000]163号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