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江苏理文造纸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苏国税发[2004]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江苏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是2002年成立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9000万美元(已到位5345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生产各类高档纸及纸板,属于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同意江苏理文造纸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你局《关于江苏理文造纸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苏国税发[2004]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江苏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是2002年成立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9000万美元(已到位5345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生产各类高档纸及纸板,属于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同意江苏理文造纸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