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关键字搜索: 文号检索: 如:国税发[2006]51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
文号:国税函[2004]1186号 发文日期:2004-10-22 阅读次数:1748次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4〕002号)和《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下列险种免征营业税:

  一、生命至爱增额终生寿险(分红型)

  二、生命至福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

  三、生命超越两全保险(分红型)

  四、生命腾飞两全保险(分红型)

  五、生命永乐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六、附加终生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七、附加终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八、附加豁免保险费长期健康保险

  九、生命至惠定期寿险

  十、生命永惠团体每年续保保险

  十一、生命金泰两全保险

  十二、生命吉祥两全保险

  十三、生命永康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

  十四、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十五、附加团体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十六、附加团体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十七、附加团体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十八、附加团体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十九、附加团体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

  二十、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二十一、附加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二十二、附加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二十三、附加意外住院每日补贴医疗保险

  二十四、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

  二十五、附加定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二十六、附加定期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税收法规
— 按行业分
— 按税种分
财会法规
金融证券类法规
海关法规
其他相关法规
法规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解读:《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解读:《关于...
财税〔2015〕16号解读:《关于电池 涂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解读:关于对...
《2015年中国财务总监网培训手册》课程时间...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