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CFO管理文摘
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8/22 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阅读次数:5055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我们对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铁路运输企业
  (一)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111号)的附件2,增补、取消本通知附件1所列的分支机构。
  (二)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4号)的附件,取消本通知附件2所列的分支机构。
  (三)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财税〔2015〕87号)的附件2,更名本通知附件3所列的分支机构。
  上述增补和更名的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及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之日起,按照财税〔2013〕111号和财税〔2014〕54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上述取消的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本通知附件1和附件2列明的取消时间起,不再按照财税〔2013〕111号和财税〔2014〕54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航空运输企业
  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86号)的附件2,增补本通知附件4所列分支机构。
  上述增补的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自本通知附件4列明的汇总纳税时间起,按照财税〔2013〕86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附件:1.分支机构名单(一)
     2.分支机构名单(二)
     3.分支机构名单(三)
     4.分支机构名单(四)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8月22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8-06-01]
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2018-05-25]
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7-12-29]
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7-12-29]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12-25]
关键字搜索:
CFO管理文摘
CFO职场
CFO商业观察
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与税务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