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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费用:高了还是低了?
发布日期:2013/12/24 来源:财会信报 编辑:Danny 阅读次数:3607次
 

  2013年2月24日,中注协下发了《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通知》,其核心就在于打击低收费。
  而在之前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在其《关于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建议》中说:“部分省份制定的收费标准明显过高,超出了被审计单位的承受范围,使得被审计单位不堪重负”。
  3月15日,中注协在京约谈中瑞岳华和北京兴华等2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就收费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作出提示,提醒事务所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事务所一致认为,不正当低价竞争害人害己,是“杀鸡取卵”式的危险行为,对行业发展极为不利。
  3月21日,新疆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通知》,强调新疆注协和新疆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继续将打击和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业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由此,关于事务所收费问题再次引起业界关注。年报审计费,是会计师事务所就其审计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报酬。审计收费标准,在国内则有各地财政及物价部门联合颁发的地方规定可遵循。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收费标准的执行存在较大甚至很大的弹性。
  关于审计费一直有诸多的争议,审计费是高了,还是低了?监管部门应该不应该干预收费标准?这是一个关系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重要话题。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行业内外理解不尽一致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提案称,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偏高,建议规范收费标准。宗庆后的建议引来诸多关注。
  国富浩华首席合伙人办公室主任刘鹏告诉本报记者称,对宗庆后董事长的提案不能断章取义。刘鹏认为,宗庆后代表提案的本意是事务所的收费还是偏低的,但不能上涨太快,应该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这是应该的,但与此同时也要考虑事务所的现实情况。近年来,事务所的低收费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行业人才流失严重,损害了长期发展的基础,应该引起行业的关注。
  国内一家大型事务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首席合伙人告诉本报记者称,宗庆后说的是外国事务所收费高。我国本土所低价竞争得已经成恶性竞争了。
  宗庆后在提案中建议,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应结合企业发展形势。由于历史原因,以前会计事务所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相对较低,容易导致恶性竞争,为促进该行业健康发展,逐步适度提高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理解,但收费标准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适度调整,尤其应考虑当前实体企业举步维艰的形势,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与物价水平的变化,在必要时才对各收费项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进行调整。另外,会计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应该有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不能从一个极端到另外一个极端,不仅损害了被审计单位尤其是广大制造业企业的利益,也最终损害了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发展。
  对此,江苏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志耕认为,宗庆后提案本身就很可能走了两个极端,一个是新的收费标准,是高标准的;一个是行业实际执行的低标准。拿两个不同口径下的极端数据进行比较,不仅不具有可比性,而且实际上也涉嫌从一个极端到另外一个极端。
  刘志耕介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现行的计费标准很多是按照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单方面作为计费基数。如果一个企业的资产总额较低而营业收入很高(如许多的商品流动企业),此情况下,如果仅是按照资产总额计费,则计费很可能偏低,如果按照营业收入计费则计费很可能偏高;反过来,如果一个企业的资产总额较高而营业收入很低(如一些附加值较低的工业企业),如果仅按照资产总额计费,则计费很可能偏高,而如果仅按照营业收入计费则计费很可能偏低。
  辽宁省将企业年度报表审计按照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二者之和的平均数作为计费基数,再乘以相应的费率作为收费标准,这是计费方法的改变,其带来的结果对于原来按照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单方面计费的结果而言,差异可能很大,可能很小或没有差异,可能是正差,也可能是负差。刘志耕认为,辽宁省对计费方法的改变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上述按照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单方面作为计费基数可能带来的忽高忽低的情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宗庆后提案认为:“若按照新标准下限计算收费与去年同期收费相比较,结果上涨了至少10倍。”刘志耕分析后认为“按照新标准下限计算收费”这是一个计费的方法和标准,而“去年同期收费”则是一个实际的收费额度,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尽管都是以金额为单位,但不是同一性质下的收费概念,明显不具有可比性。
  刘志耕介绍,不要说辽宁省的新标准,就是国内许多地区的现行标准(即老标准)规定的计费和实际收费常常都有三倍左右的差异,即我国许多地区的实际收费仅能达到规定收费标准的30%至40%。一些竞争激励的地区实际收费甚至是规定标准的10%多一点。也就是说,目前许多我国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标准收费和实际收费就已经存在了接近十倍的差距。
  刘志耕说,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营利能力有高低,所以审计收费标准也应该有一定的差异,同时也应该给一个上下浮动的区间,这些都是情理之中之事。刘志耕认为,地方政府考虑到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投资环境,通常也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审计收费给一个折扣,这是无可厚非的。所以,对企业的审计收费不但要有差异,不但要规定下限,上限也有必要,要允许收费能够上下浮动。
  刘志耕表示,要比较不是不可以,那应该是拿新的收费标准与老的收费标准比,拿新的实际收费与老的实际收费比,标准比标准,实际比实际,这才是统一口径的比较,才具有可比性。所以,不能拿不可比的两种口径下的数据进行简单比较。
  另外,宗庆后的提案仅是列举了辽宁省的一家企业的情况进行比较,全国有几十个省、市、自治区,有无数家企业,仅列举一家企业的情况,明显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可比性。
  实际上,提案人还没有完全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刘志耕说,他所了解的行业最低的收费有的甚至只能达到标准收费的5%,甚至更低,这就是20多倍的差距。
  不良影响
  不正当低价竞争导致人才流失和审计质量低下
  中注协今年将事务所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作为严打的对象。中注协有关负责人指出,多年来,中注协一直致力于打击和治理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目前,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仅影响了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提高,还干扰了正常的行业竞争秩序,有损于行业的社会信誉,业已成为当前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毒瘤和行业发展诸多矛盾的重要诱因。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治理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关各方的通力合作与不懈努力。中注协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优化行业竞争环境,全力破解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治理难题。中注协希望广大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能够始终牢记服务国家建设的崇高使命,牢记肩负的社会责任,勤勉尽责,圆满完成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工作各项任务,为行业科学发展再谱新篇。
  刘鹏告诉记者:“不正当低价竞争对整个行业发展至少有两点影响,一是导致人才流失,二是导致审计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刘志耕告诉本报记者说:“不正当低价竞争带来的结果可以用‘四低一高’来概括,即:低收费、低投入、低成本、低质量、高风险。你的收费低了,就不可能有高的审计投入,你的审计人员可能配备不足、你的审计程序可能很不到位,你的审计证据也就不可能充分,你的审计质量就无从保证,从而决定了你就此埋下了很高的风险。所以,检查这类项目,十有八九能发现其存在执业质量问题。这类审计项目即使靠低价竞争一时未能发生法律责任风险,可能侥幸过关,但注册会计师行业一定要让这些压价竞争者品尝执业质量低下的责任风险。但遗憾的是,对该问题我十多年前就多次强调,特别是多次强调了必须检查低收费的业务项目。好在中注协终于认识到这方面的重要性,今年终于出台了相关文件,但愿中注协能够把这件事情真正做起来,真正做好,做长久,做出成效。”
  对如何判断注册会计师恶意压价竞争的问题,刘志耕认为,如果一项业务收费所包含的工资额达不到该地区注册会计师的平均工资额,或者不能达到该注册会计师正常的工资水平(均要折算为同口径比较),那就涉嫌压价竞争,这样的项目就应该重点查。
  上述国内大所首席合伙人介绍,现在我国本土所尤其是中小所竞争激烈。他们以低价求生存,导致事务所效益不好,员工工资不高,这样留不住人才。
  有网友称,虽然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较以前年度有所提高,但注册会计师仍然很辛苦,行业仍然留不住人,不断人才流失到其他行业(不是行业内部的人才流动)。因此,收费标准仍须提高。事务所收费高了才能给从业人员发更高的工资,这样才能吸引到高素质人才。不提高从业人员待遇,所谓的做强做大只是空谈;而不提高收费,提高从业人员待遇也是空谈!不过,也有网友称,审计收费提高价格是大势所趋,也是审计人员的福音。但不可操之过急,应该设立目标,逐步上提。
  刘志耕认为,行业留不住人才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们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收费太低,注册会计师的个人收入太低,注册会计师个人的价值在行业内得不到应有的体现。他表示,注册会计师不是一定要高收费,但最起码要收到能够体现注册会计师价值的劳动报酬,收到注册会计师所提供服务的合理回报。刘志耕建议称,各级政府应该带头执行财政部、发改委等有关审计收费的标准,带头执行国办56号文件。
  政府购买
  由证监会购买审计服务是否可行?

  业内有一种声音称,为了保持事务所的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应该采用政府购买的形式,由上市公司将审计费用交给证监会,然后证监会用这笔钱来购买审计服务。
  刘鹏认为,这是一种思路,但如何保证这一做法收到好的效果则需要认真论证,并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否则,效果就不好说了。
  上述国内大所首席合伙人对此发表看法说,要分清上市公司是民营企业还是百分百国家控股的国有企业,如果是民营企业性质的上市公司,根本没必要将审计费用交给证监会,由证监会代为购买审计服务,这是多此一举,混淆主次关系。民营企业自身购买审计服务,会有更多的余地,是他们自己的公司,他们对此会更负责更认真。不过,如果是国家百分百控股的国有企业,倒是可以采用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的形式,但具体对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有什么影响,不好说,这要看证监会怎么与客户谈,如果政府通过打包的形式来与事务所合作,有可能价格会低一些。
  刘志耕告诉本报记者说,如果这种方式可行,审计的独立性将会得到很大的保证,对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和审计质量都会大大提高,很好地避免委托审计单位购买“审计意见”,防止恶意压价竞争等问题,同时对于审计质量的提高更是有积极作用。他认为,关键是如何推开的问题,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证监会来统一购买审计服务,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财政部门来购买服务,但更广大的中小企业的审计服务该如何来买,谁来买呢?这是个难题。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已经在财政系统内开始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支持事务所的发展。
  刘志耕补充说,政府购买固然很好,但现在有一种怪现象是,一些地区的政府机关带头打压注册会计师的收费价格。所以,政府购买审计并不等于是高收费,往往反而是低收费,这是很值得担忧的问题。
  为此,刘志耕建议,对于购买审计服务的形式可以在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中先行探索并逐步积累经验。中注协应该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探讨和规范这方面的问题。
  监督管理
  “政府不应该过于干预事务所收费”

  财政部在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的文件《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务服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因委托方特殊原因确需会计师事务所给予一定价格减让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下限的75%,否则一律按废标处理。”这被视为政府治理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的重要措施。
  刘鹏认为,收费标准的75%就是下限,在各地这个比例都是统一的。但如何保证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不走样、不落空,还需要付出很多努力。
  不过,上述国内大所首席合伙人却有不同的看法。他称,招投标适用于其他行业,但真的不适合会计行业。会计行业是提供服务的行业,不能以低价竞争购买服务,这个做法本身就不好。
  “另外,我国相关部门要求事务所在原来收费的基础上,提高最低标准,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完全多此一举,根本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我们应该按照国际惯例来收费,没听说国外有政府来干预事务所收费定价的。”该合伙人说。
  上述合伙人还告诉本报记者说,在政府干预事务所收费这个问题上,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和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态度不同,因为他们遵循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思路,两个路线。因为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来讲,他们的收费完全可以通过与客户的谈判来定,高水平服务可以要求高回报,应该由市场形成价格。而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在激烈的竞争中,不得不压低价格求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干预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要求提高收费标准,这对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来讲,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也有网友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介服务应该通过双方协商沟通来定。“一刀切”地规定最低收费标注,会有负面影响。大部分中介服务是政府部门要求企业配合,如果中介服务成本过高,在目前通涨的大环境下,企业也承受不了。
  本报短评
  严查恶意低价竞争应多管齐下

  事务所审计费用到底要高了还是低了,行业内外存在认识上在差别。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注会行业恶意低价竞争现象普遍存在。中注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将其称之为行业发展的“毒瘤”,可见其影响之坏,危害之大,后果之恶。
  今年,中注协表示将严查恶意低价竞争的行为。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笔者以为,除了中注协层面的严查之外,事务所之间也应该恪守诚信,保持审计独立性。同时,注册会计师行业应该明确提出保持收费的稳定性,并逐步提高收费。
  此外,饱受诟病的招投标制度也是导致行业收费低下的原因之一。笔者希望行业主管部门能够来带头执行国办56号文,支持注会行业发展,并从支持行业收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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