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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结算开闸利好企业财务
发布日期:2009/8/5 来源:中国会计报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2927次
 

    7月6日上午,第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款项从中银香港汇入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同一天,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分别与其境外合作银行,完成了其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自此,人民币国际地位从计价货币提升至结算货币,迈出了人民币国际化的关键一步。

  有利财务规划

  “企业作为人民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体,毫无疑问,将是直接受益者。”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在接受《中国会计报》采访时表示。

  第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参与企业上海电气集团董事长徐建国提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利于企业规避货币风险,又自动规避了汇率风险。

  我国境内企业与美、欧、日等境外企业之间的贸易,通常以美元、欧元和日元进行计价结算,由此带来的汇率风险通常主要由境内企业承担。以美元为例,受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美元汇价的大幅波动已使中国相关外贸类企业遭受了汇率变化带来的较大冲击。

  “而我国在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中,境内企业同样承担了使用第三方货币带来的汇率风险,不仅如此,贸易双方还要支付将各自本币兑换为第三方货币再进行结算的二次兑换成本。”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金融室主任高海红说。

  试点之后,在跨境贸易中采取人民币结算,企业不仅可以不再担心后期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而且减少了相关汇兑成本。“最重要的是,这将有助于企业锁定成本和收益,在长期财务规划上掌握主动权。”一位央企总会计师分析说,以进口企业为例,由于汇率的变动,其购货的财务成本往往与实际需支付的成本不符,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财务规划的制定。

  “此外,跨境贸易用人民币结算可以加快结算速度,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可以节省企业进行外币衍生品交易的有关费用,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丁志杰说。

  未获试点企业应提前做准备

  首批试点企业自是“满心欢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提供外汇核销单。

  而那些未获得跨境贸易人民币试点资格的企业则在“羡慕”中平添了更多的期盼。

  浙江温州某外贸企业的董事长希望“试点地区能继续扩大,能够尽快分享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带来的种种利好。”

  “在现阶段,那些实力雄厚、国际竞争力强的境内企业更有话语权。”上述央企总会计师推断。

  虽然目前,服务贸易领域,以及非贸易项下的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尚未启动,境内试点地区也只局限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个城市。但业内人士提醒,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企业的发展影响重大,未获试点资格的企业也应从现在开始为之做准备,完善财务、技术等相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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