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是指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以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金。2006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 87号),要求房地产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土地增值税必须进行清算。从2007年2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