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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房地产业纳税筹划要依新规
发布日期:2007/7/29 来源: 编辑:Twins 阅读次数:2460次
 

 一、经济适用房项目初始纳税申报必须附证明。开发企业对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预售收入进行初始纳税申报时,必须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符合规定或未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按销售非经济适用房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开发产品是否完工要对照下列标准来执行。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开发产品已完工:一是竣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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