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短期借款”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该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期末该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在日常纳税检查中,多数检查人员仅关注与短期借款相关的利息支出是否符合税前扣除规定,而很少检查短期借款是否真正由被检查单位使用,忽视了......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短期借款”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该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期末该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在日常纳税检查中,多数检查人员仅关注与短期借款相关的利息支出是否符合税前扣除规定,而很少检查短期借款是否真正由被检查单位使用,忽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