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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不宜统一
发布日期:2009/4/17 来源: 编辑:Moon 阅读次数:2445次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制定。”这里的具体办法主要是指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办法,应该包括土地增值税预征的条件和清算程序及方法。然而,许多地区并没有制定相关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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