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自制产品、半成品用于生活福利设施、专项工程、基本建设和其他非生产项目,用于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应税消费品,于移送使用时,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法规定,计税依据为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目前同一产品的市场销售价高低不同,企业为避免税可按较低的销售价计算纳税。......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