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总额计算时的避税与反避税 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一般收入中的其他收入避税与反避税这里所指的其他收入是指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和现金溢余收入、包装物押金等。企业在记账时,这些收入最易被忽略和不进行处理,所以税务部门应该注意这部分收入的账务处理。 2.对企业返还流转税的避税与反避税(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一、收入总额计算时的避税与反避税
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一般收入中的其他收入避税与反避税这里所指的其他收入是指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和现金溢余收入、包装物押金等。企业在记账时,这些收入最易被忽略和不进行处理,所以税务部门应该注意这部分收入的账务处理。
2.对企业返还流转税的避税与反避税(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