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CFO管理文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开航中国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4/9 来源: 编辑:Gary 阅读次数:5910次
 

根据中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两国政府民用航空协议,经我国民航局批准,德国汉莎航空公司于1994年3月30日起开辟法兰克福—北京—上海定期航线,请按照中、德两国分别于1980年3月14日和1980年2月27日互免空运企业运输收入税收的换函、1985年6月10日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有关规定:对德国汉莎航空公司从我国取得的国际运输收入免予征收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

  附件:民航总局函[1994]201号《关于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开辟法兰克福—北京—上海航线的通知》(略)


                                          1994年4月9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键字搜索:
CFO管理文摘
CFO职场
CFO商业观察
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与税务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