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CFO管理文摘
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塞浦路斯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1/9/25 来源: 编辑:Gary 阅读次数:5256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我国政府与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业经塞浦路斯外交部和我驻塞浦路斯使馆分别于1991年5月23日和1991年9月5日互致照会,确认双方已完成该协定生效的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该协定应自1991年10月5日生效,并于1992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协定文本,业经我局于1990年11月16日以国税函发[1990]1427号文检发给你局。请贯彻执行。


                                   1991年9月25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键字搜索:
CFO管理文摘
CFO职场
CFO商业观察
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与税务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