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CFO管理文摘
关于中国和联邦德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十条第一款条文更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1989/5/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5697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关于我国和联邦德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十条  第一款,由于对中文本审核的疏误,该款条  文中所说“停留在该缔约国一方3年以内的,该缔约国一方应……”,应改为“停留在该缔约国另一方3年以内的,该缔约国另一方应……”,请予更正。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键字搜索:
CFO管理文摘
CFO职场
CFO商业观察
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与税务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