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CFO管理文摘
财政部关于缓征三线调整企业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发布日期:1990/6/22 来源:财政部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5651次
 

贵州省财政厅:

  你厅〔90〕黔财农税字第18号《关于请示缓征三线调整企业耕地占用税的报告》收悉。应研究,答复如下:对九省市的三线企业耕地占用税,我部已在〔88〕财农字第29号《关于三线调整企事业单位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中,做了缓征三年的照顾,不宜再开缓征的口子。望你厅做好工作,把缓征到期的税款及时足额地征收上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键字搜索:
CFO管理文摘
CFO职场
CFO商业观察
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与税务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cn)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